时间:2022-07-09 10:47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摘要:企业、企业家作为经济社会的主体,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在实践中,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风险实则是变幻莫测的。只有强化对法律风险的识别能力,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全方位搭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才能真正做到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本文对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类型及管理方法进行了探讨,以期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供参考。
关键词: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防控;方法研究
引言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在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对企业来讲,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绩效评价,强化对于法律风险的识别能力,创建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才能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企业管理工作者应增强对于法律风险类型的认识,采取多元化策略促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水平的提升。
一、刑事法律风险与管理方法
就刑事风险来源分析,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有较大不同,所涉刑事罪名的情况也有较大区别。企业应强化对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力度,促进企业发展的长治久安。国有企业的刑事风险来自于两大方面:一是廉洁相关的刑事风险,主要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的职务犯罪;二是经营出现问题后倒查的涉刑管理责任。后一类刑事风险是基于国企性质而被特殊赋予的,很多国企干部都缺乏认知与意识。这类刑事罪名常见有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同样情况下,民企管理人员则只承担民事责任,不会被追究刑责。
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来源有几大方面:一是意识淡薄、管理混乱。典型如企业负责人为了降低企业税负,在无真实交易情况下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作进项抵扣。此外,民企负责人往往把企业当作个人私产,这与现代企业治理法人制度有很大区别,故对企业公私不分容易引发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风险。二是内斗外敌、商战手段。有人把刑事手段当做了商战核武器,在同内部股东争斗或与外部商业对手竞争时,挖掘和控告对方刑事违规,试图以刑促民来达到商业目的。三是创新先行,法规滞后。这类刑事风险往往隐藏在创新商业模式和新型商业领域。当今时代经济发展迅速,各类新型商业事物层出不穷。但由于法律具有滞后性,很多时候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这种情况下,成则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败却会惨痛踩响地雷阵,需要高度审慎评估。四是先天不足,政商所累。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家与政府官员打交道是经济活动的需要,有其积极意义。但同时政府代表公权力,权力背后存在寻租空间。若企业家与官员交往公私混淆,界限不清,就很容易钱权异化,滋生商业贿赂相关的刑事风险。一个官员倒下,众多老板崩塌,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强化企业内控机制的构建,健全企业犯罪内部防控体系是降低企业刑事风险的重要措施。对于规模特别巨大的企业而言,企业内部层级较多,人员构成也较为复杂,企业政策的传达落实较为繁琐,内控机制的建设应当强调对企业每一层级人员行为的监督管控。而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或家族企业而言,企业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企业政策的上行下效较为容易,对于这种企业,内控机制的建设应当重点强调对企业管理层的控制。为防止小型企业中因人员关系较为密切,而导致的举报机制失灵,我国可以适当通过外部监管与内部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家族企业和小型企业的监管。
二、劳动关系法律风险与管理方法
当前一些企业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违法辞退、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协助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等现象。劳动合同是企业合法获得劳动者劳动成果、对劳动者行使管理权的前提,法律承认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对劳动关系管理的重点,应该转移到正确选择用工方式、合理设计劳动合同条款、健全劳动纠纷协商机制、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务、薪酬、考核制度等方面。超时加班与违法辞退在现实中比较普遍,有时也难以避免。但企业应注意把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加强沟通协商放到首位,并参照法律给与适当补偿,尤其是要加强对女性劳动者、工伤员工的权益保护。再者,不交或少缴社会保险是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有损国家和员工利益,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国家对劳动者权利保护力度的加强及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数据信息共享水平的提升,这种操作空间将越来越小。企业应该逐步改善,合法缴纳各项强制性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企业完全没有必要帮助员工少缴所得税,从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三、财务税收法律风险与管理方法
由于财力有限,企业财务制度往往并不健全,甚至有的企业根本没有自己的财务部门和人员;同时,出于生存压力和利益驱使,通过各种途径暗藏收入、虚增支出以少缴税费的也比比皆是。参照会计准则制定企业基本财务制度,对合理降低企业税赋、防止财务人员以公谋私、确保现金流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大有裨益。例如,企业可以确立不相容财务职能相分离、固定资产折旧、库存管理、资产减值、定期审计、研发费用管理、股东资产与企业财产分离等制度,这都有益于保护企业财产、合法降低税赋、改善财务人员变动及职业道德所导致的经营风险。
四、企业股权与治理法律风险与管理方法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合作协议等文件是公司、企业最重要的文件(以下统称公司章程),规定了各出资人(以下统称股东)的权利、义务及冲突协调机制。但绝大多数企业在成立之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往往简单地拟定一个文本或由专业注册机构选用其通用文本,从而埋下企业治理机构权属不清、决策程序缺位、股利分配政策模糊、退出机制欠缺等隐患,从而成为股东冲突不能有效化解,进而影响企业发展。企业应完善企业章程内容且应在以下方面做出明确约定:首先,企业应明确股东名册及股东参与企业营运管理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尤其是要明确挂名股东、干股股东的权限,这就为避免股东不恰当干涉企业经营、股东之间矛盾的协调提供了有效机制保障。通常,如无明确约定,股东对企业的影响只能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实现,股东及其亲属是无权直接参与企业营运管理的。其次,企业应对股利分配条件、决定、时间和方式进行约定。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股利分配政策不明造成股东分歧和矛盾对企业营运和发展可能的伤害。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股利分配应该以相对较高的股东信任度或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为前提;否则即便有规范的股利分配制度,股东之间也极有可能因为对企业利润的怀疑而分崩离析,从而造成对企业的伤害。再次,企业应对退股、入股和股权转让做出明确规定,进而最大限度地确保企业不因股东或股权结构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结语
强化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识别力度,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与抵御风险的能力。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是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其活动领域遍布社会各个角落,企业法务人员应提升对于法律风险的认识能力与规避能力,积极帮助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因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助力企业经济发展。只有如此,企业才能更好地适应营商环境的新形势和外部监管的新变化,企业发展才能"龙引千江水,虎跃万重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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