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9 22:44 所属分类:论文发表 点击次数:
相对于整个科研工作所需付出的心力来说,署名算不上是大问题。不过,因为学术论文是展示科研成果最直接的方式,论文的署名意味着成果的归属,对科研工作者非常重要。署名问题看似小,实则也不小。那论文署名规则是怎样的?为什么人人都要争第一作者?
以实验生物学为例。作为论文署名的人员应该是在实验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论文写作等全过程中做出了实质性(或主要)贡献的人。按照惯例,一般作为实验的实施者,又是论文的执笔者,自然应该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如研究生、博士后、一些年轻学者等。导师或者项目(课题、实验)的设计者,对论文的主体主要负责的人一般作为通讯作者,列在排名的最后一位。联系出国做博士后人都知道往往论文作者的最后一位往往是实验室的负责人。第一和最后一位作者之间的作者排序可以根据对论文的实际贡献大小进行。论文的作者应该做到能够对论文的细节和主要结论熟悉并同意发表,并能够回答读者等对论文的相关问题和质疑。由于有些时候,对一篇论文的贡献大小是很难定量化的,所以最好是在实验开始前,就讨论好论文作者的署名顺序。如果能早些讲清楚署名的原则和相关安排,以后就不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通常来说,论文合作者以姓氏字母进行排序,所有署名作者被视为同等贡献。这种顺序在部分领域一直延续至今。这种规则下,只有对论文作出实质贡献的人才会被署名,对于普通贡献者只是以致谢的方式被提及。不过近些年来,这种排名规则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很多高校规定需要第一作者论文才能取得博士学位,这样就不得不打破这种排名规则。
对于一些重要的论文,有多个作者做出的贡献是等价的,可以作为联合第一作者处理,但是作为联合通讯作者的比较少见。那些对实验过程做出了贡献(如实验员、动物饲养员等)但没有达到作为作者的程度、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提供一般性帮助(如协助查阅文献、分析数据)时,在论文中必须进行致谢。
有些特殊情况也是需要考虑的,如有些提供了某项研究的重要学术思想和设计思路的;有些提供了实验中不可缺少的实验材料;有些提供了研究中必须的重要实验设备;等等类似情况,如果当事者(方)提出要作为论文作者署名,是可以考虑的。当然有些是在实验开始前就已经讨论决定了的,就没有这些麻烦了。
现在有些刊物在发表前让作者签名,说明阅读过并同意发表论文中的数据和结论,有些刊物是规定通讯作者可以代表所有作者。还有些刊物要求明确说明每个作者的责任和贡献,如谁收集的数据;谁设计的实验,谁实施的实验;谁参与讨论,谁进行数据分析;谁执笔等。
之前Nature上刊登诺贝尔奖得主Linda B. Buck和共同作者发表的声明,撤销了他们2001年发表在Nature上的一篇论文,声明中说:“他们发现2001年的论文数据和原始数据间有矛盾。”文章注明了每个作者的贡献,原文是这样的:Author Contributions(作者贡献):L.B.B. and L.F.H. ,conceived the project(获得项目), L.F.H. and J.-P.M.prepared gene-targeting constructs to generate the mice (准备所必须的实验材料), S.S. trained Z.Z. in gene-targeting techniques (负责技术培训), Z.Z. prepared and analysed the mice and provided all figures and data for the paper(实施实验、获得数据、提供数据和图表), and L.B.B. and Z.Z. wrote the paper (执笔写作). Correspondence and requests for materials should be addressed to L.B.B (通讯作者是Linda B. Buck)。
现阶段在国内也确实存在着论文署名不规范问题,有些是属于不知道规矩,有些则是其他原因:
1.随便挂名:不管对论文有无贡献,只要是一个实验室的,一个研究集体的成员,每个成员几乎在每篇论文上都署名。这样可以增加每个人员发表论文的数量。
2.领导挂名:有时候有些研究人员为了“巴结”某些领导或掌握资源的官员,在某些论文上署上领导的大名。也有些时候是相关领导暗示或主动要求挂名。
3.名人被借“光”挂名:有时候有些学者为了论文审稿或发表顺利,没有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就强行将一些学问高的学者(如院士等)的名字挂上(有些可能是自己的导师等)。
4.强求挂名:有些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领导强求在实验室的所有论文上署上自己的名字。
此外,值得提醒大家的是:绝大多数杂志要求作者在投稿的Cover letter中写明所有作者已经读了并同意投稿发表。但是不少通讯作者在投稿之前在Cover letter里信誓旦旦,但实际上并没有把文稿的最后版本发给所有作者确认,这种做法非常不好,一是缺少对其它作者的尊重,二是错失一次校正文稿错误的机会。还有些通讯作者在文章被接受后不通知所有作者文章被接受的好消息。虽然这不是必须的,但至少可以借此机会感谢一下所有作者的付出。总之,在投稿过程中与所有共同作者积极沟通,不仅可以提高文稿的质量,还可以极大程度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