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7 20:56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摘要:新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做出了较大改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本文就公司资本制度的概念及类型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内容,从而探讨新公司法改革资本制度的意义,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公司法;改革内容;资本制度;意义
公司资本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新公司法的推行,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管制,极大地推动了公司的设立和发展,因此对新公司改革资本制度的意义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司资本制度的概念
狭义的公司资本制度主要是对资本的形成、退出或维持等制度进行安排,侧重于资本的增减和退出以及出资三个方面,而广义的公司资本制度则在狭义公司资本制度的基础上,包括了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转化等方面。公司资本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体现公司的资信状况,所以对公司资本制度的相关概念进行了解具有必要性,公司资本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进行生产经营的基础。
二、公司资本制度的主要类型
公司资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而各国对公司资本的立法都极为重视,从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资本制度的主要类型有以下三种:
1.法定资本制
该制度要求公司在设立时,必须一次性募足或缴齐章程所规定的注册资本数额,公司才能够正式成立,资本确定、不变和维持是法定资本制的三个基本原则,该制度主要是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为目的的,有助于保障市场的交易安全,实现公司资本的稳定性,但是这种制度也有其不足,很容易导致资本闲置,影响公司资本的使用效率。
2.授权资本制
与法定资本制不同,授权资本制虽然也有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是发起人主需要认购一定的股份后,公司就可以正式成立,剩余的股份可以根据市场行情或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而发行,这种资本制度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应用较多。授权资本制下,不需要大量资金注入即可成立,能够有效减少资金浪费,而且资金的增加较容易,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但是由于这种制度下,实缴资本与名义资本存在差额,很容易出现欺诈的情况,增加债权人的投资风险。
3.折衷授权资本制
这种制度兼具授权资本制和法定资本制的特征,即公司在设立时根据章程规定同样有明确的注册资本总额,但是公司股东只需要认购一定比例的资本数额后就可成立公司,其他剩余部分由董事会在一定期限内发行,发行总额应在法律限制的范围内。这种制度不仅能够保障公司资本的稳定发行,还可以减少资本闲置,提高决策效率,是一种具有发展前景的公司资本制度。
三、新公司法对资本制度的改革
从新公司法的各项规定来看,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缴登记制度取代了原来的注册资本实缴制度,取消了分期缴纳的规定,使各项操作更加灵活。二是适当放宽了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对于最低注册资本额度和货币出资比例等,都不再进行限制,更有助于小微公司的发展。
具体来看,新公司法仍然采用的是认缴的概念,奉行的仍然是一次性发行注册资本的原则,但是对法定首次缴付最低资本没有了限制,而且取消了法定实缴期限。另外,与授权资本制度不同,新公司规定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1]。新公司法并没有明确授权董事会随时发行新股,与授权资本制存在较大不同,而且在股份的认缴方面与折衷授权资本制也完全不同,由此可见,新公司法仍属于法定资本制度的范畴,只是进一步取消了某些方面的限制。
四、新公司法改革资本制度的意义
1.有效降低了创业门槛
新公司法的出台,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也就是说部分创业者不需要再受到注册资本的限制,“一元钱”也能办公司。由于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最初是为保障债权人权益而设定的,但是注册资本通常在公司进入运营后就一直处于动态运行中,很难实现对债权人的保护作用,而且还对创业者造成了较大阻碍[2],从而导致各种虚假出资现象发生。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取消,极大地降低了人们的创业门槛,能够给创业者提供一个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有助于更多的公司进入市场,实现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随着互联网和各种新鲜事物的不断出现,商机稍纵即逝,最低资本限额的取消,有助于刺激各种符合市场需求的公司诞生,有助于提升整个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增长。
2.有助于减少资金闲置
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中,资金占公司出资额最低比例限制的取消,能够有效减少公司资金的闲置,对于公司而言,充足的资金是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资金是公司生存的血液,该项规定的提出,能够给予公司更多的选择,从而有更大的决策空间,使公司的运营能够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促进公司发展壮大
在新公司法制定前,公司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全部的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在成立前,就必须准备足够的资金,导致公司无法将足够的资本投入到产品的开发中,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但是新公司法推行后,否定了原来的实缴资本制度,并取消了缴纳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公司不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公司可以将资金用于产品研发等领域,有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3]。另外,新公司法将公司资本的运作权交给公司管理,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公司会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利益最大的经营方式,从而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五、结语
新公司法的推行,与公司的发展前景息息相关,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有效降低了创业门槛,有助于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有助于减少公司的闲置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从而使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刘燕.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的逻辑与路径——基于商业实践视角的观察[J].法学研究,2014,03(05):32-56.
[2]刘娟.论我国公司法的发展及其完善——从新公司法关于资本制度改革的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5,08(11):291-292.
[3]王颖.浅析我国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以新公司法为视角[J].知识经济,2015,15(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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