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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论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

时间:2022-05-09 14:43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点击次数: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关乎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农产品检测是农产品安全管理中重要一环,通过对农产品检测剔除对人们身体伤害较大、不合格农产品,可避免其进入市场造成对人们身心伤害;另外,通过对检测结果分析可指导农产品生产,还可以根据检测结果为农业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开展农业执法。因此,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检测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于农产品生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意义重大。

  1镇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现状

  1.1检测机构

  根据国家、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要求,镇沅县于2017年、2018年分别建成了县、乡2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级站实验室面积635.4㎡,配备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高端检测设备66(台)套,具备了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定量检测能力。9个乡(镇)和2家农贸市场也配备了蔬菜农药残留速测设备、设施,并正常开展检测工作。

  1.2人员构成情况

  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镇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于2009年9月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隶属于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股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编制达到10人,现有8人。引进化学分析研究生1人,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考核的“双认证”内审员证2人。9镇1乡共配备兼职检测人员20人。

  1.3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从2018年来,全县每年完成不低于3000个蔬菜、水果有机磷及氨基甲酸脂类农药快速检测,合格率98%以上。每年配合完成省、市例行监测和风险评估、定量检测及监督抽查抽样4期,不定期深入蔬菜种植基地告知禁止使用禁限用农药,指导合理使用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并督促建立完善田间生产记录台账。同时完成80个土壤重金属铜、锌、镉等原子吸收法测定,完成210个农产品敌敌畏、乐果、甲胺磷等9种有机磷和DDT、百菌清、三唑桐(粉锈宁)等11种有机氯农药残留定量测定。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运行中存在问题

  2.1农产品检测认识不到位,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从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下到地方只从文件到文件,层层下达,流于形式,无具体行动;其次,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程度底,多数为千家万户承包经营户,经营管理粗放,忽视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违规现象普遍存在;第三,在例行抽检过程中,部分农户和生产企业不配合抽检工作,甚至拒绝抽检样品,更谈不上自行检验检测;另外,消费人群中不少人员忽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产品检测不检测一个样、一个价。

  2.2检测技术力量薄弱,滞抑检测工作正常运行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隶属于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人少事多,工作量大,一人多职,业务繁杂。检测人员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检测工作中。且检测人员所学专业大多不是农产品质量检测或相关专业,对于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标准、方法、原理、风险评估、仪器操作等知识缺少系统培训,技术力量薄弱,乡(镇)级检测人员不固定,滞抑了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2.3检测机构不完善,检测工作难以正常运行

  虽然镇沅县农业部门建立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乡(镇)级检测室,成规模的企业有自己的检测室;县级市场管理局也有检测室,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检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根据国家认监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农业部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量认证合格(简称“双认证”)后,才能提供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数据和结果,进一步对安全生产起指导作用。目前,各级政府对“双认证”重视不够,大大延缓了“双认证”工作进度,投资建立的检测体系项目未能发挥效应。

  2.4检测资金短缺,检测工作滞后

  人民政府承诺每年正常给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运转经费,由于县级财政经费困难,每年度投入资金有限,只能满足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的开展,而定量检测所需运转成本高,所需的检测样品、试剂、耗材等购买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制约检测能力提升,加之没有检测机构“双认证”经费,不具备提请“双认证”的条件,没有“双认证”资格就无法提供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数据。乡(镇)连最基本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经费都无法保证。

  2.5检测范围小,代表性差

  农产品安全检测涉及到全县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基地及千家万户的分散户,检测面广,虽然县级、9个乡(镇)、县城2个农贸市场配备了快速农药残留检测仪,日常检测过程中采取随机抽取驻地周边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没有对全部种植户的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检,限制了监测范围。

  2.6监测手段单一,监管能力弱

  依据现有条件,镇沅县目前在大面积农产品生产中,只能进行有机磷及氨基甲酸脂类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其检测结果又无法作为执法依据,监测手段单一,监管能力弱。现有的检测手段难以承担检测任务,严重制约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运行对策与建议

  3.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禁限用农药清单》、农业标准化等知识,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农产品生产前沿工作的区位优势,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多宣传、多汇报、多请示,争取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此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2加强检测队伍建设,增强检测能力

  为了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质量,获取精准可靠的检测结果,应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测人员队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在实践工作中积累丰富经验的同时,提升检测技术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对农产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检测,为最终检测结果可靠性提供保障。

  3.3建立和完善检测机构,顺利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主体,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原有县级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站、乡(镇)级检测室的基础上加以健全和完善,最迫切的是把农产品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工作,使其检测结果合法化,更好的指导生产和执法工作,使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走上正常化。

  3.4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

  镇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均为非营利性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的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要确保运行正常,多渠道争取政府、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用于检测试剂、样品、耗材等购买,加强全县监测能力。

  3.5加强检测力度,扩大抽样检测范围

  推行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强农产品检测力度,扩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上市前的抽样检测范围,同时,开展检测机构、生产基地、各大超市、市场监管和农业执法部门的联合行动,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准入准出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食用合格证及检测合格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强化生产者的安全意识。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不能入市销售,对检测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要及时上报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处置。

  3.6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农业执法和监管力度

  加强检测能力建设,推进检验检测站“双认证”工作,使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为农业执法监管提供依据。力争对于采摘上市的农产品中检测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应当责令停止销售,以及未建立生产记录和农药使用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据违法事实,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与运行,事关百姓“舌尖安全”,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和管理,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经费、人员、制度是运行的保障。就目前而言,镇沅县检测体系建设已取得一定成就,为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双认证”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