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9 09:24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摘要: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最新颁布的《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该制度一经颁布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因此本文就此进行了分析。文章首先对《民法典》及相关概念进行了介绍,接着分析了离婚冷静期带来的变化,最后谈了谈这些变化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关键字: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影响
从引发社会热议的信息泄露、性骚扰、人体胚胎研究等热门话题,到抚养关系、监护关系、婚姻关系等贯穿一生的问题,民法典都做出了积极回应。除了离婚冷静期有很大争议,其他大多数条款都有比较正面的表述。因此本文就冷静期这一具有争议的话题进行深入分析。
一、民法典及离婚冷静期
(一)民法典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可以说,民法是社会生活领域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那民法典究竟是什么呢?民法典是新中国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纂而成的一部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的法典。它被誉为“民权保护之母”,主旨在于保护公民的诸项民事权利,是保障人民私权的基本法。
(二)离婚冷静期
那引发人们热议,被人们数次“骂”上热搜的民法顶流——离婚冷静期又究竟是什么呢?冷静期是基于当前我国离婚率持续上升使婚姻家庭的稳定性逐步改变这一背景所提出的在男女双方离婚时给予的一个缓冲期限,用于双方修复关系或思考决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冷静期带来的改变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①,我们可以看出冷静期这一规定与之前的协议离婚相比,最大的改变就是离婚战线的拉长。除了双方都必须经历的30天审理外,还可能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期限的延长,比如提交离婚申请后有一方反悔,一旦反悔,就无法办理离婚证;又或者双方都不反悔,但在31天至60天这个期间,没有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则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来过。
三、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人们争议最大的家暴、虐待、转移财产等情况已明确规定应采取诉讼离婚即不适用于离婚冷静期,因此以上情况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不是本文论述的对象。本文就冷静期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一)没有影响
这个制度不会影响完全商量好且时间金钱充裕的离婚的人,这30天仿佛就像办理身份证一样的办理期限,只需要申请并且等待即可。也不影响不考虑协议离婚的人,因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冷静期不影响诉讼离婚。
(二)正面影响
对个人及其家庭来说,离婚冷静期的影响可以分为对已婚者和未婚者的影响。
对已婚当事人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冷静期可以极大程度地减少因“意气用事”而选择的冲动离婚。对家庭而言,不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会给家庭带来负面影响,但冷静期的设置相对来说减少了父母冲动离婚对子女身心成长的负面影响,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对未婚的人来说,离婚冷静期制度确立之后,离婚相比之下没有那么便捷。准备结婚的人自然会对结婚这件事进行更多的考虑,避免进得去出不来的情况发生,不会轻易结婚离婚,既能提高婚姻满意度,也能维护家庭稳定性。
对社会来说,离婚率的不断升高会引起社会感的普遍降低、责任感的缺失,不理性行为的产生。而设置冷静期的立法目的,民法典中早有解释,增加冷静期是因为“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不可否认在这个法条确实限制了部分的自由权利,但是从中国高离婚率的数据来看,确实能起到降低离婚率的作用从而达到社会稳定的终极目标。
(三)负面影响
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但何为冲动型离婚,这在法律上尚无明确的界定。除此之外冷静期还存在适用范围不够明确、缺乏配套的施行机制等问题,而这也就造成了冷静期的负面影响。
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个人层面,首先主观上导致心理焦虑。冷静期耗时长,在这段时间里除了漫长的等待还可能面临对方反悔这一意外情况,这无疑会加剧当事人内心的焦虑。
其次客观上限制自由并造成离婚成本的上升。要知道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合作是需要双方同意的,但破裂需要且只需要一方的意愿,而冷静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解除关系的自由。而且我们应该做的是对“死亡婚姻”缩短冷静期,对“危机婚姻”善加引导。但冷静期却一刀切,不管是不是冲动离婚都先冷静三个月。对于很多老夫老妻来说,选择离婚是因感情磨灭而非一时冲动,冷静期会花费双方过多的时间。同时由于需要去两次登记处,双方没办法保证自己两次都空闲或同城,运气好的话只需要请假、订车票、订酒店,运气不好没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的话则需要再来一遍,这都导致了离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成本直线上升。
四、总结
总的来说这一法条争议还很大。客观上冷静期既不会限制“诉讼离婚”也不会强制“不准离婚”,其初衷是希望在理性的前提下,婚姻双方达成共识,从而降低离婚率。但笔者认为法终究是为民服务的,判断一个制度的好坏关键看其带给个人的影响。就目前来冷静期看给个人带来的弊远远超过了利,冷静期让围城外的人不再想进去,也给处在围城里的人套上了枷锁,而且想要真正地降低离婚率单靠所谓冷静期是远远不够的。《吕氏春秋·孟春纪》中吕不韦有言:“平出于公,公出于道。”法治之路,任重而道远,让我们一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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