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7 14:43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摘要:东南亚地区是世界上民族成分多样、民族数量众多的地区之一。据粗略统计,该地区的民族约有400—500个之多,而缅甸、越南、老挝三国与我国接壤致使我国西南边境有大量的边境民族生活在国界两边,但由于国家以及相应的民族立法、政策不同,同样的民族在不同的国家内有着不一样的发展。基于民族的共性,笔者认为缅甸、越南、老挝相比于其他东南亚国家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对我国有着不可忽视的参考意义。民族问题是伴随着民族共同体而长期存在的现象,只要民族共同体存在并发展着,民族问题就会不断地产生,而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解决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发展的桥梁,民族理论也是随着民族问题的不断变化和民族共同体的不断发展而不断与时俱进的。同时全球化视野下的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应该遵循"兼听则明、偏听则殆"的古则,应该在系统地研究世界不同的民族政策的情况下"取其精华、去其糟巧",老挝、越南的政治制度与我国也有一定的相似性,所以对与我国西南边境接壤的国家民族政策的研究必然是整个世界民族政策研究中的关键一环。因此笔者以缅甸、越南、老挝三国为例根据其民族相关立法比较分析三国的民族法律政策,比较其优劣,旨在为我国民族立法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东南亚;民族;法律政策;比较研究
东南亚各国与我国有漫长的边境线,其中缅甸、老挝、越南更是直接和我国云南省接壤,并且这三个国家和我国一样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往往和政治、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使得民族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缅甸、老挝、越南的民族政策和中国有许多相似之处,通过比较研究,对我们揭示民族规律以及完善民族立法具有启发作用。
一、缅甸各时期民族法律政策
1.独立时期的民主自决原则
缅甸的主体民族是缅族,人口约占国内总人口的70%左右,除缅族外,官方认定其国内还有134个民族,8个民族支系。由于民族众多、地理环境相对存在差异等因素,缅甸的民族关系错综复杂,从古至今一直冲突不断,公元11世纪形成中央集权制国家,但是结构松散,民族问题仍是制约国家发展的问题。
1948年,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抗争,缅甸利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国家构建理论取得了独立。在独立前夕,缅甸主要民族待变签署了《斌龙协议》,决定建立一个联邦,在联邦非集权的体制下各民族自治。独立后将“缅甸实行联邦制,尊重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力,承认各邦拥有在10年后决定是都继续留在联邦内的权力”。因此,各民族纷纷开始群求独立和争取更多的自治权,缅甸民族自决原则由此而生。独立时期缅甸对民族国家概念的错误解读从而制定的民族自决原则,为日后各民族要求独立提供了原始的法理支持,导致了缅甸民族问题从根本上无法解决,直至今日仍呈现除混乱的局面。
2.独立后的民族同化政策
政治獨立后国家内部整合是多民族国家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缅甸也不例外。吴努上班之后,认识到民族自决权不利于国家统一和政权稳固,故上台之后立即取消了民族自决原则,开始采取民族同化政策。民族同化政策在吴努政府时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宗教同化;二是语言同化。在宗教同化方面,吴努政府成立了宗教事务部,定期举办礼佛活动将佛教奉为国教。在语言政策方面,由于多民族国家语言种类多样性的原因,吴努政府在宪法里面规定将缅语规定为官方语言,忽视了各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基本权利。因宗教、语言作为少数民族最敏感的心里层面,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无疑更进一步加深了民族矛盾。
吴努政府之后是奈温政府掌权,奈温政府则侧重于从军事、经济方面实现多民族国家的整合。在民族自决方面,开始削弱民族自治权力,取消了各邦的自治权,并将国名从“缅甸联邦”更改为“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于少数民族的武装力量,奈温政府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经济方面更是采取封闭政策,断绝了与外部的联系,直接导致了米娜点经济陷入停滞甚至出现了倒退的情况。
3.军政府时期民族安抚政策
缅甸的民族问题在军政府上台后迎来了缓和期,军政府通过民族安抚政策环节了民族矛盾,承认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允许少数民族成立自己的政党,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军政府设立了四个实行高度自治的特区,赋予四个特区民族自治的权利。对于少数民族武装,摈弃了奈温政府时期的打击做法,转而通过谈判、收编等方式实行安抚政策。军政府时期的安抚政策,使长期以来中央和地方的冲突得以环节,转而发展经济,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
4.民选政府时期民族和解政策
军政府时期的民族安抚政策使得缅甸民族问题有了一丝胜利的曙光。此后的两届民选政府都在多民族国家整合的道路上继续探索,出台了以民族和解为核心的政策措施。2016年,成立了专门的民族和解与和平中心专门负责缅甸的民族事务。并且民选政府权利推动武装冲突停火,签订了《全国停火协议》。遗憾的是,民族和解政策时候,缅甸仍然存在武装冲突,停火协议并未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二、老挝民族法律政策
老挝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由于划分与标识标准不统一,老挝至今没有精确的民族种类数目。在老挝的各国民族种,佬族是人口的主体民族。1975年老挝人民民族共和国成立后,老挝党和政府认为国家必须把各民族人民融合为一各整体,各少数民族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必须与国家利益融合在一起才能兴旺发达。因此,老挝在1975年至1980年间存在进的民族融合政策,在1980年后,老挝采用了温和文件的民族政策。
1.激进的民族融合政策
在1975年之后的五年间,老挝领导人为了快速实现民族融合,采取了一系列激进的措施,主要包括实行国有化运动,没收外来居民财产,在农村推行集体化,定老语为官方语言,对少数民族武装进行镇压等。政府的激进政策引起了少数民族的反抗,但都被政府镇压。老挝政府在镇压一系列反抗活动期间造成了大量的少数民族人口外逃,成为难民。
2.温和的民族融合政策
五年间激进的民族融合政策使社会经济形势急剧恶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下降。老挝政府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开始实行较为温和的民族融合政策。在政治上继续强调民族平等;在经济上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同主体民族之间的差距;在武装活动种,改变镇压手段,采取和平方式解决民族冲突,宣布特赦叛军,允许少数民族遵守自己的民族传统,信仰自己的宗教。
三、越南民族法律政策
越南有54个民族,大約有30个民族分别从中国、老挝、柬埔寨和东南亚海岛迁入。越南各民族自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均不平衡,民族矛盾时有发生,本文选取越南革新开放之后,各个阶段的民族政策。
1.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民族政策
越南政府一直都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在民族问题上同样坚持马剋主义民族观,“各民族要在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团结互助,争取独立、自由和幸福”。自个性开放以来,越南共产党和国家政府在民族政策方面其实质都是由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发展而来。
2.促进少数民族发展的经济政策
在越南革新开放以后,越南共产党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和制度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越南少数民族经济给予大力的帮扶,少数民族本身也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公共女里之下,越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突分猛进的发展。
3.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政策
革新开放以后,越南共产党充分认识到少数民族干部使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从事格宁和建设事业的先锋和骨干力量,使解决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关键。越共九大之处要从优秀的青年、工人、农名和对革命有功的家庭的子女种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形成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四、比较及启示
1.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民族政策相似之处
一是独立之后都高度重视民族融合和国家认同,三个国家在独立之后都采取国许多措施促进民族融合,各国在积极扶持各少数民族发展的同事对分离势力也采取了绝不妥协的态度。
二是国家的整体制度对各自国家的民族政策都产生了深刻影响。缅甸虽然一直强换中央集权,但是由于很多政策的失误,中央的话语权有限,长期存在地方少数民族武装冲突的局面。老挝受限于其发展水平,其武装冲突正在逐步减少,逐渐步入正轨。越南由于中央政府强大有力,权力相对集中,每个民族都受到国家法律、制度的约束,虽有矛盾发生,但整体上为各民族融合提供了一个安定的环境。
2.对我国民族立法的启示
当前我国正在经历深刻的社会转性,大量的少数民族居民由农村走向城市,因其人口结构和思想观念的变化,因此我国的民族政策要与时俱进,特别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应适应我国立法和司法,要通过立法不断提高各少数民族间、各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之间的法治化水平,各民族要积累宪法和法律权威,在遇到各类民族问题时,都能转化成一个司法问题,并通过司法途径得以解决。
参考文献:
[1]罗承松,孟选高,李秋蓉.老挝民族问题的特点及其政策路径选择[J].普洱学院学报,2019,35(05):44-48.
[2]李新婧.缅甸民众视角下的国内民族问题[D].云南大学,2019.
[3]张静.老挝现代民族构成及其民族整合进程研究[D].云南大学,2019.
[4]李倩.缅甸政治转型中的民族建构及其少数民族问题研究[D].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2018.
[5]乌小花,郝囡.多民族国家整合视野下的缅甸民族政策[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7(03):65-69.
[6]李亚男.革新开放以来越南民族政策变化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14.
[7]郝国强.民族整合、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第五届“中国与东南亚民族论坛”国际研讨会综述[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4(03):123-126.
[8]来仪,蔡华,卢天宝,肖灵.民族政策体系视野下的民族识别及其解读[J].青海社会科学,2011(06):1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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