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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指导

质性研究中研究者的角色定位

时间:2024-09-06 10:29 所属分类:写作指导 点击次数:

  凯瑟琳·马歇尔与格雷琴·B.罗斯曼在《设计质性研究:有效研究计划的全程指导》一书中,对研究者的角色定位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参与度

  研究者可以计划扮演这样一个角色,这个角色可以有多种不同程度的参与度——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中不同的实际参与程度。这个连续统的一端是完全参与者,研究者在日常生活中找到一个角色或一组角色,这些角色是在研究场景中建构出来的。而另一端是完全的观察者,研究者不参与社会互动,甚至避免卷入到被研究的这个世界中。当然,所有这个连续统上这两种角色的混合都可以作为一种可能,供研究者选择。我们的经验是这样的:对建立并维持关系来说,研究环境中某种类型的直接且即时的参与是相当重要的。研究者可以帮忙做点小杂事(或者大的杂务),以对某个特定的活动进行更多的了解(也可以因此参与这项活动),或者为了实现互惠的要求而被迫从事某些日常活动。这样的互动通常有很高的信息量,当然这些互动也是非正式的。巴顿提出了一个连续统,以便在计划质性研究的阶段对研究者的角色进行思考。研究者应当考虑他们参与的程度。

  二、暴露程度

  接下来,根据研究者暴露程度的不同,或者说研究对象在什么程度上知道有一项研究正在进行中,研究者的角色也可能不同。完全暴露是这个连续统的一端,而完全隐蔽是另一端。巴顿建议研究者采取“全面和完全的暴露,因为假的或者部分的解释很少能够欺骗人们或者打消人们的疑虑”。然而,说明研究的真正目的将会暗示人们以非自然的方式行动,这就破坏了质性研究的目标和原则。研究者应当在计划书中讨论这个议题一是要暴露还是隐藏这项研究的目的,并制订一个进行决策的计划。这些决策包括最初的进人,也就是说,获得许可在研究场所观察和收集数据。但是,这些决策中也包括后面一些阶段的决策,比如当人们问这样一些问题时,应该如何回答:“你发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谣言吗?”或者“你想知道多少你没问我的事情?”

  关于隐蔽研究的伦理议题可以归结为一个根本的问题:值得用欺骗来获得这项研究可能带来的知识提升吗?许多研究者在向研究对象描述研究目的的时候,都遵从了泰勒和博格丹的建议“真诚但是含糊”。研究者应当在计划书中讨论关于暴露还是隐藏研究目的这一议题。

  三、角色强度和广度

  研究者的角色强度和角色广度也可以有所不同。这两个概念涉及的是:研究者每天花在研究现场的时间和研究持续的时间。这两个维度上的不同位置,对研究者所扮演角色的要求不同。比如,一项高强度、高广度的研究要求研究者在开始就要投入相当多的时间,以便与研究对象建立起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收集相关资料是第二位的。另一方面,当研究者将以最少打扰的方式,出现很短的一段时间,他就需要发现迅速建立起桥梁和创造信任关系的方式并实践之,因为这最可能出现在一个访谈的开始几分钟,而且对收集优良的资料非常重要。在我们看来,这对研究新手(或者害羞的研究者)来说,尤其困难。

  四、研究焦点

  研究者的角色还可能因为研究焦点是明确的还是弥散的而有所不同。当研究问题已经预先得到了精炼,适于回答这些问题的资料也已经确认,那么,为了保证对可支配时间(既包括研究者的时间也包括研究对象的时间)的有效利用,研究者就可以更有效、更细致地扮演他的角色。然而,即使明确且合理的研究设计能够保证研究者不会为时间的紧迫感所限,一些令人烦恼的难题还是会突然出现在研究场景中。当研究问题比较弥散,而且也更具探索性,研究者的角色扮演计划就应该确保能够接近一定数量的、与要研究的社会现象有关的事件、人和视角。我们也强调这样一点:给你自己留下足够的时间以及角色的灵活性,以便跟随偶发事件的引导。

  幸运的是,一些采用了参与观察方法的研究者已经详细描述了他们的计划、解释说明和实际经验。在这些当中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研究者对他们的研究和他们作为研究者的生活进行了有意义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