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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指导

论文核心概念界定方法

时间:2023-05-21 21:10 所属分类:写作指导 点击次数:

写论文,少不了对概念做界定。特别是那些已经存在但众说纷纭的概念,更要在论文中拿出一定篇幅,专门做出界定。每到这个时候,一些作者就会发愁,不知道如何界定概念。为此,我们围绕已刊发的C刊论文,归纳总结出写论文界定概念的5种办法,供大家参考。

一、从已有概念界定中直接选择一种

要分析腐败产生的根源,首先应该界定腐败。古德对腐败有如下定义:从法律角度而言,一个公职人员或一个将成为公职人员的人,如在执行公务时偏袒或妨碍某人或某一群体,并由此为其本人或他人收受某种非法报酬,其行为即构成了腐败(Goode,1984)。从法律角度对腐败的这一界定得到了普遍认可,但弗雷斯特则(Freisitzer,1981)从社会学角度提出了一个相对狭义的定义,本文将采用该定义。弗雷斯特则对腐败的定义如下:腐败是一种不按常规的规范预期行事、主要通过占用公共资源为个人或一小部分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上述文字出自《腐败的社会根源——文化与社会资本的影响》。为了界定“腐败”。作者首先列举了一种普遍得到认可的“腐败”界定,即从法律角度所做的界定。之后,作者又交代了一种关于“腐败”的狭义定义,并称“本文将采用该定义”。这就是概念界定的一种办法,也就是从已有概念界定中直接选择一种。这一界定方法适用的情境是:某一特定概念同时存在多种现成的界定或定义,我们要做的只是从中选择一种,而且自己选择的这种界定,能够满足论文写作的需要。
我们再回到上面这篇论文,作者研究的是“腐败的社会根源”这一问题。假如作者说完“本文将采用该狭义定义”但未解释为何这样选择,读者们难免会心生困惑:你为什么采用狭义定义?你为什么放着公认的那种定义不用,而偏要使用后面这种定义?因此,“从已有概念界定中直接选择一种”这一操作,不仅仅只是做一个“多选一”的动作,还意味着要解释“为什么这样选择”。只有既“多选一”,又能自圆其说,这样做出的概念界定才合理科学。具体到上面这篇范文,作者在后文解释道:
弗雷斯特则的定义特别清楚地指出,腐败与提及的社会特点密切相关。借用特尼斯(Tonnies,1947)的经典社会学术语,我们可以对比两个极端的社会:冷漠社会和人情社会。冷漠社会中个人之间没有关系往来,因此彼此间的了解非常有限,即使家人之间也是如此。相反,人情社会意味着人际关系网庞大,人与人之间彼此相互了解,在这种社会中,家人联系极为频繁,家人间关系亲密、互相帮助。
也就是说,现实社会并不完全是一个互不来往的冷漠社会,而是由庞大人际关系组成的人情社会。从法律角度所界定的“腐败”,往往只适用于极端的冷漠社会。因为,只有在冷漠社会不讲人情的情况下,“腐败”行为才会跟非腐败行为泾渭分明,人们才可能对“腐败”进行检举、惩罚。存在特殊关系网的人情社会,人们很难做到同等对待自己亲近的人和不亲近的人,也很难区分一个人对亲近的人做出的某种行为,到底是腐败行为还是正常的其他社会行为。因为这一行为可能没有立刻得到补偿,但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得到了其他形式的社会补偿。这样的“事后补偿”,往往不会直接实施惩罚。
因此,从法律角度定义的“腐败”,并不能很好地用于探究“腐败的社会根源”。而弗雷斯特则的狭义定义,尽管不热门,但由于强调了“腐败与提及的社会特点密切相关”,反而更适合用到作者的论文里。

二、综述已有的概念界定的考察维度

……。但是,对于质性研究方法的内涵和操作方法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并在研究数据性质、研究策略、研究的动态与意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诠释。

在研究数据的性质方面:……。
在研究策略上来看:……。
在质的研究所具有的意义中,……。
基于以上分析,研究者们从不同角度对质的研究方法的特征进行描述,认为可以从十个方面和五条典型特征上概括质的研究方法的特征,因此,可做如下定义:……。
上述文字出自《质的研究方法的理论探讨与反思》。为了界定“什么是质性研究”,作者采用综述学界已有界定的方式。他首先指出不同的学者对质性研究有不同的理解,并对已有界定所涉及的方面做出概括,即研究数据性质、研究策略、研究的动态与意义等三个方面。之后,作者围绕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具体梳理,进而提炼出“质性研究”已有界定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推导出一个相对完备的“质性研究”的定义。即:

质的研究是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景下采用访谈、观察、实物分析等多种收集资料的方法,对自然发生的事件中各种行为的变化、发展进行描述和归纳,通过与研究对象的互动理解其行为和意义的一种活动。

我们具体来看上面这个定义。其中,“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自然发生的事件中各种行为”等表述,界定的是“研究数据性质”,“在自然情景下采用访谈、观察、实物分析等多种收集资料的方法”“进行描述和归纳”等表述,界定的是“研究策略”,“理解其行为和意义”说的则是“研究意义”。可见,上述质性研究的定义虽然是作者界定的,但也不是主观定义的,而是严格围绕学界已有界定的考察维度进行整合界定。

 

这一操作方法之所以可行,是因为“综述”汇集了很多人的学术智慧,凝聚了多数人的理解共识。而且,这里的“综述”并不是堆积文献,而是从中提炼已有学者的考察维度。概念不明确或存在争议,很大原因来自理解的多元化。也就是,只要把多元化的理解视角或理解角度提炼出来加以分析,是能够推进对特定概念的理解的。

 

“综述已有的概念界定的考察维度”这一方法适用的情境是,学界已经存在很多有关某概念的界定,但还缺少一种公认的界定,需要继续界定。如果已有界定很少,则很难进行综述。另外,在确认学界存在很多界定的前提下,自己还需要具备一项能力,即能对这些已有界定的考察维度做出概括。如果不能明确识别已有界定的考察维度,那么即使文献再多,它们也不会直接在自己论文的概念界定中发挥应用作用。
三、借助“词源”界定概念
“公德”观念的出现,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具有深刻的意义。历史地看,这一观念与“群”的关系非常密切。据研究,“公德”一词最早出现于梁启超的笔下。他第一次使用“公德”,是在1902年2月8日刊布的《新民丛报章程》。……。
在《新民说》中《论公德》的开篇,梁启超就对“公德”作了如下定义:“……。”
上述文字出自《“群德”的思想分途:宪政秩序与国民公德》。严格来说,这篇论文并不是重点研究“公德”的定义。但我们仍能从作者相关的论述时,获得概念界定的写作启示。也就是,可以通过借助“词源”来界定概念。既然是借助“词源”来界定概念,而“词源”本身就是一个概念。所以,在介绍如何借助“词源”界定概念之前,我们先说一下这里的“词源”是指什么。

 

按照字面意思,“词源”就是“词语(概念)的来源”,但这样的理解太过笼统。“词语”很容易理解,接下来我们着重说一下“来源”为何意。它有以下几种含义:一是起源,也就是词语(概念)最早的来源,最早出自那里,谁首先提出或使用了这个概念;二是待界定的这一概念附属于哪一上位概念,也就是“先有上位概念,后有下位概念”,下位概念来自于上位概念;三是“源”这个字跟“水”有关,如源远流长、饮水思源,而水流之所以源远流长,是因为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沿途的各种小河小溪都加入进来,在里面发挥了一定作用,最终形成了某个事物,因此“来源”还可引申为事物发展的过程、事物间的关系或功能等含义。明确了“词源”的三种含义,再来了解如何借助“词源”界定概念,就容易多了。

 

借助“词源”界定概念的第一种操作就是,确定该概念最早出自哪里,看看概念的首创者或最早的文献是怎么说的。比如,“公德”一词最早出现于梁启超的笔下。我们就可以找到梁启超的对应文献,看看他是如何界定“公德”的。如果其定义能够满足自己论文写作的需要,我们就可以直接使用,反之则需要综述更多学者的界定。
无论是公共政策还是教育政策,必然与社会资源或社会价值的分配相关,都必定要界定自身的价值追求,对政策受众和使用程度进行一定区分。就此而论,黄健荣教授将排斥性视为公共政策的一种本质属性。借鉴钟裕民对于公共政策排斥概念的定义,在此便可以对其下位概念——教育政策排斥进行如下定义:政策主导者通过制度的安排,将某个群体排除在教育受益者之外,使其未能享受某种或某些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的社会价值分配过程。
第二种操作是,围绕上位概念去界定下位概念。上面这段文字,出自《教育政策负向排斥与弱势群体的政策建构》。为了研究“教育政策负向排斥”,作者想到从概念入手,也就是首先界定“什么是教育政策负向排斥”。何以界定?作者的办法是从“教育政策”的上位概念“公共政策”切入。“教育政策”显然是一种公共政策,它是教育领域的公共政策。而“公共政策”以及“公共政策排斥”等概念都有明确定义,因此,完全可以把“公共政策”以及“公共政策排斥”等概念的已有定义搬过来,然后把定义里的政策场景改成教育场景,于是便得到“教育政策排斥”的定义。

 

第三种操作是,从事物本身形成发展的过程性出发,去界定概念,类似于“属加种差”。比如,“设计”概念是不断发展的,很难用静态的观点对其做出概念既定,而需要结合“设计”自身的形成发展对其下定义。再如,要回答“高校教材是否属于学术著作”这一问题,需要先回答“什么是学术著作”。但直接对其下定义并不容易,这时,我们可以从“过程性”出发,思考该概念形成发展过程中,有哪些相关相近概念(如学术图书、学术专著等),在比较相关相近概念中厘清“学术著作”的定义。

四、围绕概念指向的现实实践进行界定

据保守估计,2013年初版学术图书约有7万余种。数量如此之大,分层分类就尤显必要。为了能根据不同类型学术图书的特点有效进行出版、发行、收藏、阅读、评价等管理活动,就需要对各类型的学术图书进行分类或聚类。从具体情况看,……列入学术著作和学术专著,似乎不妥,但列入非学术图书则更加不妥,因为这些图书属于“教学的学术”,列入学术图书比较合适。又如,……列入原创性为主的学术专著似乎不妥,但列入学术著作则比较合适,诸如此类的情况较多。

根据以上理由,可依据形式逻辑的要求,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对学术图书及其下位概念学术著作及学术专著做出简要、明确、可操作性的界定。

 

上述文字,出自《学术图书、学术著作、学术专著概念辨析》。作者为了更好地区分学术图书、学术著作、学术专著等概念,尝试从图书出版实践出发,借助相关图书分类操作涌现出的一些常识,对概念加以界定。比如,人们对图书分类时,一般不会把高校教材、研究生研究性教材、专业参考书、研究资料汇编、学术随笔等图书,分到非学术图书中,但也不会将其分到学术著作和学术专著里。因为这些图书属于“教学的学术”,将其视为学术图书比较合适。再如,人们也不会把学术评论性著作、研究指南直接归到学术专著里。因为这些图书原创性较弱,但又跟“学术”有关系,因此可以归到学术著作里。

 

上述从现实实践中得出的常识,完全可以服务于学术图书、学术著作、学术专著等概念的界定。其他人们经常使用、习以为常,但缺少相关学术界定的概念,以及官方政策中时常提及,且实践性较强但学界缺少探讨的特定概念,都可以尝试使用这种方法做概念界定。

五、使用明确概念置换模糊概念

这一方法的专业叫法是“概念置换”,它是分析哲学中的重要方法。《基于概念置换的大数据定义研究》一文,详细介绍了概念置换的操作规范。“大数据”这个概念虽然经常被提到,但如果有人问:什么是大数据?可能很多人一时也回答不上来。“大数据”就是我们的被置换概念,也就是等待界定的概念。下面我们结合“大数据”这一概念,具体交代其置换过程。

第一步是收集被置换概念的的使用习惯。这一步,类似于我们前面说的“综述已有的概念界定”,也就是对该概念的已有定义做出分类。第二步使用明确概念进行置换过程,也就是围绕“事实部分”和“界定部分”确定置换概念。“事实部分”就是人们日常语言中对该概念的使用,“界定部分”就是人们出于什么实际目的而界定此概念,也就是明确其使用边界。

比如,通过综述,我们发现大数据定义的一个共同点,就是都以“数据”的存在为前提。也就是人们一提“大数据”,其语言都会牵扯到“数据”这个词。而“数据”具有规模庞大、类型多样、动态产生、价值等特点。具备上述四点的“特殊数据”,就是大数据定义的共同基础,也就是置换概念的“事实部分”。而大数据已有定义之间的差别,往往源于人们根据不同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特殊数据”,据此,可以对大数据已有定义置换如下:

假设存在规模庞大、类型多样、动态产生且价值巨大的“特殊数据”集合,那么大数据可以定义为,在此“特殊数据”集合的基础上,借助计算科学及其它新兴技术来实现特定功能的整体架构,而这一整体架构在传统的小规模数据的基础上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上述概念置换方法看上去跟文献综述似乎很像,但它并不是简单的文献综述。因为该方法还有一套“有效性”的检验标准。比如,(1)相似性。也就是置换后的大数据定义并不是对已有定义的彻底否定,而是与前者存在相似性,但它也不是对已有定义的机械拼凑,而是有机整合。(2)规则性和应用丰富性。也就是置换后的大数据定义,能够提供概念的应用规则,根据概念的实际用途做出对应的界定,具有丰富的应用延展性。(4)简单性。也就是被置换后的大数据定义比以往的任何定义都更简洁。只有同时符合上述标准,置换概念才算成功。

 

小结

 

以上便是我们归纳总结的论文界定概念的5种办法。这五种办法虽然操作难易程度不一,但只要符合对应的应用情境,再简单的办法,也可以实现概念界定的写作目的。大家可以灵活选用,不必非要选择复杂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