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4 22:29 所属分类:教育期刊 点击次数:
河西学院学报简介
1.《河西学院学报》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作者简介、基金项目
(1)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以便联系。
(2)作者简介置于文章第一页页尾,内容依次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基金项目、课题请注明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基金项目相关内容应置于作者简介之下。示例:
2.《河西学院学报》摘要和关键词
(1)摘要是对论文内容梗概简明、准确、完整记述的短文,不加注释和评价性文字,以200~300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对应。
(2)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每篇3~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3.《河西学院学报》正文
(1)文章正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2)文内标题或小节的层次序号依次是“一、”“二、”“三、”“四、”;“(一)”“(二)”“(三)”“(四)”;“1.”“2.”“3.”“4.”;“(1)”“(2)”“(3)”“(4)”。
(3)文字。来稿文字应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少数古汉语、古籍研究和考据学研究可用繁体、异体、俗体字。引用古文献的稿件如引文中有繁体字者,应尽量改用简化字。
(4)数字。文中公元纪年、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中国民国纪年、日本年号纪年、各种计数和计量、图表序号、表格内数字、注释的版次、页码、期刊的卷、期次等,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和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干支年(均须加注公元纪年)、星期、古文献卷次、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应采用汉字。
(5)文中图表要有图题、表题、栏头和数字单位。表格请制作为三线表。
(6)文中第1次出现的用汉语表示的外国人名,应在其后的圆括号内注明原外国姓名。
4.注释和参考文献
注释与参考文献均采用文尾注,并区别标识。参考文献按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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