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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指导

论文论证的逻辑窍门

时间:2023-10-24 22:50 所属分类:写作指导 点击次数:

  论文论证常采用严谨的三段论式逻辑,但有些时候,限于身份条件等因素,很多作者常常找不到一手数据或资料,来支撑自己的论点。那么在缺少一手数据或资料的情况下,该如何进行有效论证呢?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S.贝克尔在其著作《社会学家的窍门:当你做研究时你应该想些什么?》在其著作中提出了一个“逻辑性窍门”,即根据一些规则操作已知的部分,产生新的东西。也就是我们可以通过操作原来的数据或资料,发现隐藏在这些原始数据资料里面的结果。

  一、寻找论文论证的大前提

  古典逻辑论证以三段论著称,最经典的例子是:所有人都会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会死,故得证。这类论证一般区分为大前提(major premise)——陈述公认的一般性事实(在例子中为“所有人都会死”),小前提(minor premise)——陈述一个公认的特定事实(在例子中是“苏格拉底是人”),以及结论(conclusion)——陈述小前提为大前提的一个特例,因此包含于或涵盖于大前提所叙述的一般性事实内。

  论文中常采用三段论这种论证方式。然而,很多作者提出小前提陈述事实时,却不提作为依据原则的大前提。比如有观点称“应该禁止犹太人读医学院,因为他们太有进取心”,其中,进取心超过某种程度的人应该被禁止读医学院,这是该观点的大前提;犹太人的进取心超过了这个程度,这是该观点的小前提;因此,犹太人应该被禁止读医学院,这是该观点所表达的结论。当我们单独看某个观点时,可能不会认为观点本身存在很明显的问题;然而当把“大前提”指明后,会发现这一观点的逻辑论证是不完整的。

  因此,在论文论证的过程中,需要找到隐藏的大前提。也即,我们需要进一步问,是什么因素使这个不完整的论证形式这么令人信服且无法反驳?这里存在一个不变的事实:大前提是植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不须揭示或证明。因此,分析就得采用更社会学的而非逻辑性的分析,从而找到一种更日常的生活模式,或者是人们处于某一社会情境下的典型问题、约束以及机会之后,所产生的确定性常识。

  寻找论证的大前提,还可以帮助解决其他常见的论文写作问题。当我们注意到某一研究观点看起来比较奇怪或难以理解,那么只要我们找出被遗漏的大前提,观察这个大前提在日常生活经验中是如何形成或被支持的,我们往往就能理解了。比如,很多论文中经常会有多群组检验、异质性检验等,也即在不同种类的事物或人群之间作区别,但是很少见到论文解释为何他们的区分是正确的。又或者说,我们的理论推理经常遗漏重要的东西,而这些遗漏点可以通过逻辑分析找到。找回这些遗漏点,我们的思考和理解就可加入新的方面。

  二、追问大前提背后的隐藏因素

  上面提到“寻找论证的大前提”,那么寻找到论证的大前提之后,我们还要继续问,在人们的生活中,到底是什么因素促使他们在提出观点时,把大前提隐藏起来。

  论文写作过程中,很多作者常常不会把论证完整叙述出来。比如有作者提出“每个社会组织都需要限定自己的范围”或“每个社会组织都需要控制越轨行为”等,言下之意是,要不是这样,这个组织或社会将很容易消失。他们这么说是希望大家把目光投注于这部分,然而这些问题真的重要吗?还是说对特定的某些人才重要呢?

  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问一个简单的问题:“那又怎样?”因为这类所谓的重要问题,绝不像那些论文所陈述的那么不可动摇。“每个社会组织都需要限定自己的范围”,那又怎样?“不然就会跟其他组织混淆”,对,有时候组织之间就是会相互混淆,那又怎样?“如果和其他组织相混淆,它就不能有效运行”,嗯,不过谁说一定要有效运行了?经过几次追问,我们发现这个命题让问题看起来并非那么重要,并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

  就理论而言,如果我们只专注于一个可能的结果,而没有关注包含各种可能结果的全部范畴,这会导致这个全部范畴里的其余可能性统统变成了一个无所谓的“其他”项。比如,如果说组织为了有效运转,一定要惩罚越轨,那么除了“完全有效率的社会”以外,其他结果可能会被看作无足轻重的“其他”项。于是所有的可能性都会被区分为“有效率的”和“其他”。而这样做,将会越来越限制研究的范围和可能性。